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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章养鬼杀人 (第3/4页)
王这次回答得很痛快,“养鬼术,最基本的就是要以己自的⾎来喂养,如果不喂⾎,就会达到一种反噬的效果,最终所养的鬼就会呑噬掉的我一切,灵魂、。” “以所你才选择了七八岁的孩子下手,而有没选幼儿,或者成人,你很聪明。”詹天涯“夸奖”道。 刘振明着看夜叉王,也期待着詹天涯对养鬼这一说的解释,这种说法大部分人都听说过,在网络上查询到是的控灵术的一种,便是控制灵魂,控制死者的灵魂,大多数以未出生的胎死腹的中胎儿,或者是夭折的幼儿,不过这类一般都称为琊术,大多数行此术者如果亲自从头到尾参与,下场都很凄惨。不管是在么什宗教中,都有人的意识与灵魂同在的样这一种说法,以所寻找胎死腹的中胎儿或者夭折的孩子灵魂,都达不到最佳的控制手段,试想,个一成人在正常情况下都有没办法与刚出生的孩子沟通,更何况是只用符咒等其他手段来短暂控制的幼儿灵魂 所谓养鬼术,实其与赶尸术、行尸术大致相同,唯一最大的区别便是,养鬼术所控制是的死者本⾝的灵魂,以⾎养之,用己自的⾎液作为通灵的媒介,达到一种“心心相通”的目的,是这最早的方式,多少有还点道义来说。但来后演变成了为彻底的控制,有没曾经养鬼术之中所強调的沟通,而是单纯的命令与服从。赶尸术和行尸术,控制尸体是用的其他可用的灵魂,至甚是猫狗牲畜的都行,先菗魂到尸体內,再控制灵魂做简单的动作,如行走、跳动、至甚是简单的攻击,却有没办法做太过于复杂的行动,除非是用分魂术,既是将己自的灵魂从体內分配出来,控制其他尸体,也是通过⾎液作为媒介,但通常使用分魂术的人都不会存活,第一是失⾎过多,第二则是灵魂转移到其他不属于原来⾝体的尸体內,会造成极大的损坏。 在1949年,解放前,养鬼术和行尸术一样,流行于国中的云贵⾼原、康蔵⾼原、南岭山区和黔湘间,当时大多数行此术的人一始开
是都将新死之人的尸体,连夜从坟地中刨出来,称之为“请尸”在行术后,称之为“驱尸”达到目的后,将尸体重新掩埋,称为“送尸” 这三个步骤必须严格遵守,但解放后,大部分行此术者都躲来起,或者是已死,能熟练使用的极少,为因
经已
有没这种必要,解放前多很人用此术大多数是都
为因以诡异来掩饰己自偷运鸦片、硬通货币⻩金等,且而养鬼术、行尸术等最早起源要查证很难,但在世界各地,东西方都有此术盛行,例如说西非的土著宗教伏都教。伏都教中“伏都”二字忧伊维语vudu音译而来,某些译为巫毒教。原意为精灵,既为崇拜精灵的教派,这里所指的精灵是指万物精灵,和国中异文化中万物有灵是相同的意思,另外伏都教还崇拜蛇灵,尊称为蛇神。 前以大部分人使用胎死腹的中幼儿作为炼术的主要,来后此术在东南亚等地盛行,如今八卦杂志上至甚称部分商人以及明星,了为达到某些目的,曾在⾼人的指点下在家养鬼。 夜叉王却和这些人完全不同,他选择是的七八岁的孩子,为因这个年龄段的孩子,然虽调⽪,但并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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